通知公告

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资源盘活与设施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贷款比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23

为加强银企合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方案最优的原则,对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资源盘活与设施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贷款(以下简称“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经营权项目”)已取得授信批复的各家银行项目贷款方案进行比选,现将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经营权项目贷款融资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停车经营权项目贷款方案须具备条件为:批准授信金额不低于1.76亿元(含本数),借款期限为大于20年(含20年),授信批复不迟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12点,其中1.76亿元于2025年10月22日(含22日)前一次性提用,若不具备上述条件,视为不符合入围比选资格。

二、评分项目、项目权重及评分标准


三、提交方案对象及递交时间:提交贷款方案对象为对龙岩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项目已取得授信批复的各家银行;贷款方案(含授信批复书、承诺书)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6点前以密封并每页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形式(一式叁份)递交龙岩城发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中276号龙工大厦20层2013室),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融资授信批复所需资料由我司统一提供,提供时间从公示日起。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18039893056。

 四、评选规则

⒈比选小组成员5人,由城发集团公司财务中心1人、城发服务集团公司财务部2人组成,城发服务集团公司停车部2人,城发服务集团公司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监督,采用综合评分法,取评审工作小组人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机构,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则以龙岩城市发展集团公司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管理和考评暂行办法(试行)》最新一期排名靠前的银行为中选机构。

2.若截止比选日仅一家银行参与比选且参与比选方案符合我司融资要求:(1)贷款授信总额1.76亿元以上(含1.76亿元);(2)贷款年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利率3.50%下浮大于等于40个BP即贷款年利率小于等于3.10%;(3)贷款期限20年以上(含 20年);(4)还款宽限期大于等于1年;(5)宽限期满后,每半年还本金一次,前5年还本金额小于等于提款金额的比例10%,且第一年还本金额不得高于该5年期还款本金的平均数,第六年至第十九年每半年还本金一次,还本金额以第五年还款比例为基数,每年递增0.5%,最后一年结清贷款;(6)贷款利息每季结算一次;(7)不收取转账手续费及短信通知费,则该家银行作为比选中标人。

3.在实际办理执行过程中,若中选方不兑现相关承诺,将作为与城发集团公司今后合作金融业务的扣分项,并记录在与城发集团银企合作不诚信记录档案中,比选人有权按评分排序依次递补承办该项目贷款。

4.比选方案未尽事宜,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附件:承诺函

附件:承诺函.doc


龙岩城发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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