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龙岩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5

龙岩城发物业有限公司为龙岩城发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主要开展物业管理等业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除满足上述的任职资格条件外,报名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党纪、政务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统筹、决策能力,有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具有创业、创新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公司岗位分配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健康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商务板块龙工大厦14楼1402室龙岩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党群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7-2226369(张女士)。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回(提交材料时携带原件):

(1)《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

(4)满足任职资格的其它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体检报告等),立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实操考核。

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形象以及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由公司组织5名面试评委,面试评委面试现场当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方有资格进入实操考核环节。

实操考核:面试入围者组织实操考核,由公司组织3名人员组成考核组,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实际工作中水电设施的操作、维护、故障排查等核心技能的掌握程度。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70%+实操考核成绩×30%。

3.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公司用工需要适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公司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健康体检

按拟聘用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规定的聘用人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如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公司组织对每个职位候选人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提出聘用职位的建议人选。公司重点考察确定人选有无违法犯罪、有无违反综治、银行征信问题及个人综合表现进行审核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或龙岩城发物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公司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造成报考岗位空缺,可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的排序,按程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

(二)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被录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的安排。

(三)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录用人员待遇按公司项目部薪酬方案执行。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全过程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龙岩城发物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龙岩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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